立法院昨天除三讀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修正案,也三讀通過「國民教育法」修正案,修法明訂,國中小課綱研究發展及審議,準用「高級中等教育法」相關規定。換言之,未來從小學、國中到高中,課綱審議將適用新制。
不過,昨天三讀通過的「高級中等教育法」,明訂未來課綱審議委員會成員可納入學生代表,但「國民教育法」是針對國中、小學生訂定,學生代表難道也會有國中小學生?對此,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「不可能」,表示學生代表會由教育部自定篩選辦法及對象資格。此外,因應少子化,許多學校面臨整併、裁撤,通過的「國民教育法」修正案,也將國中小整併、裁撤法制化,授權縣市政府應訂定合併或停辦國中小的自治法規。
民進黨立委黃國書表示,少子化各地新生銳減,學校裁併情況只會越來越多,但裁併也會影響兒童受教權及教職員工作權,失業教師激烈抗爭屢見不鮮,因此提出修法。
修法除了明訂地方政府有權自訂合併或停辦自治法規,為落實民主參與程序,條文明訂,地方政府應擬具校園空間利用與財務支援計畫,並邀請學者專家、家長代表、學校教職員代表、地方社區及相關人士進行專案評估及辦理公聽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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